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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主党派通过6大形式参政议政
日期:2013年11月21日 浏览[49173]

我国民主党派通过6大形式参政议政

一、通过担任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常委会领导职务等,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充分发挥参政作用。

二、通过担任国务院有关 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领导职务,担任政府参事等,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三、通过担任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职务,在国家司法机关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四、出任人民政协的领导职务,在人民政协大会和有关专门会议上以政党或界别名义发言、提出提案,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五、参加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一些重要的外事、内事活动。

六、就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开展有组织的考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发挥作用,主要表现在

——积极参与政治协商。近年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人民政协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的专题协商会,如2006年先后参加了以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主要议题的专题协商会,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有力地促进了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

——认真开展民主监督。1997年至2006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在全国政协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包括书面发言)370余次(份),内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如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发展、重视灾害的社会管理和加紧应急体系建设、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保障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投入、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决反对分裂和促进祖国统一、发展两岸经贸交流等。

——深入参政议政。1990年至2006年,各民主党派和民主党派成员的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共提交提案2400余件,如尽快就反分裂国家行为立法、农村税费改革、大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良好发展环境、建立社保基金监督机制、创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其中许多提案得到采纳实施,或促成了相关法律的制定,或成为制定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白皮书说,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在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中,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和委员中,在政协机关中,均占有一定数量。如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时,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有1343人,占委员总数的60%;担任政协常委的有195人,占常委总数的65.2%;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有13人,占副主席总数的54.2%。在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协中,共有33.6万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

    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互相监督,是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由于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互相监督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有

(1)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2)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3)中共党委依法执政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形式主要有

(1)在政治协商中提出意见。

(2)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中共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3)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4)在政协大会发言和提出提案、在视察调研中提出意见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

(5)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重大问题调查和专项考察等活动。

(6)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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