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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我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建议
日期:2018年8月3日 浏览[41787]

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当普通垃圾处理的过期药品可能会污染土地、水源,破坏生物链。据了解,我省绝大多数地市的市民对待过期药品,采取了和生活垃圾一样丢弃的处理方式虽然部分地市已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工作,但调查发现,大多数过期药品回收点基本成了摆设,有的甚至已经废弃。

过期药回收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制度空缺监督管理不到位、宣传普及力度不够、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特别是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回收活动叫好不叫座

此建议:

1.完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合作;

    建议尽快完善《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相关内容,明确药物回收的责任主体,建立过期药品的回收机制。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使药店、药厂和药品监督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过期药品的回收问题。

    2.建立健全社区回收机制,将过期药品回收和个人信用挂钩

    在社区和小区内设置长期的药物回收点,也可定期组织专人上门收取过期药品,建立常态化的药物回收机制。回收的过期药品一定要放进指定垃圾袋,对玻璃瓶包装的和塑料包装进行区分通过有资质的回收机构进行集中处理。一旦查到随意丢弃过期药的,应进行处罚并与个人的诚信度挂钩。

    3.政府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大力推进过期药品回收工作

    政府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提高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参与药品回收,以促进药品回收工作的开展。相关管理部门应该降低过期药的销毁费用或免费销毁,以保证药品回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形成长效机制。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过期药品危害的认知度

药品监管部门和制药企业应通过大众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借助社区、企事业宣传展板等渠道使市民了解期药品的危害,提醒市民不要随意丢弃家庭过期药品,而要去指定的回收点进行回收。

(季敏 蚌埠民革党员 蚌埠二十六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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